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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衡水学院双创中心网站“创新创业学分”栏目中所公布参加赛事活动的学生名单,可以申请相应赛事活动创新创业学分,如对公布信息有疑问可联系双创中心,每届赛事活动仅认定一次最高得分,错报多报不予审核通过。未在名单中的同学不得填报申请,如有虚报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申请人作出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及取消创新创业学分的处理,因取消学分而引起的无法正常毕业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各类活动支撑文件如下:
(1)“互联网+”大赛申请学分支撑文件:创字[2021]1号、创字[2021]2号、创字[2021]17号、创字[2022]6号。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学分支撑文件:创字[2021]4号、创字[2021]18号、创字[2021]20号、创字[2022]2号、创字[2022]3号。
(3)“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申请学分支撑文件:创字[2021]3号、创字[2021]5号、创字[2021]19号、、创字[2022]7号、创字[2022]8号、创字[2023]2号。
(4)“挑战杯竞赛”申请学分支撑文件:创字[2021]6号、创字[2022]5号、创字[2023]1号。
(5)“学科竞赛”申请学分支撑文件:创字[2021]7号、创字[2021]8号、创字[2021]9号、创字[2021]10号、创字[2021]11号、创字[2021]12号、创字[2021]13号、创字[2021]14号、创字[2021]15号、创字[2021]16号、创字[2022]4号、创字[2023]3号。
(6)“创新创业选修课”指选修《从影视剧中学管理》课程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竞赛指导》课程成绩合格且超过学校规定公共选修学分(5分),可替代创新创业学分1分,同时需将学分替代申请书上传至附件(申请书内容包含:已修公选课学分截图、个人申请及签字、院系盖章)。《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生涯发展与规划》不作为学分替代课程。
(7)“创办公司”申请需将营业执照上传至附件。
(8)“科技成果”申请需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附件。
双创中心电话:0318-6018971
衡水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申请流程如下:
1. 打开衡水学院官网:衡水学院 (hsnc.edu.cn)
2. 在“校园网络服务”中,点击“综合教务”
3. 在“综合教务”界面,“教学专区”点击“综合教务(学生端)”
4. 输入“学号、密码”登录进入
5. 点击左上角“”
6. 点击“创新学分认定”→“学分认定”→“认定学分申请”
7. 点击右上角“+添加申请”
8. 出现申请项目条:
9. 在左侧“学分认定标准”中添加所申请的赛事活动
10. 点击对应比赛后将出现如图,在“申请说明”中填写对应荣誉等级(例:校级一等奖)
11. 填写完成后,点击“√”
12. 呈现“待审批”状态,完成本次申请。
13. 继续申请重复“步骤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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