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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办公室
办字〔2019〕13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
《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2019年10月10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2019年10月28日
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衡水学院《全面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行动方案》(院政发〔2018〕10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工作,现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通过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深化全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并以此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做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努力打造创新创业教育金课。
2.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面向全体学生建设一批涵盖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
3.深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促进实践训练改革,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
4.深化教学方法改革,促进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互联网+”课堂革命,积极推广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新模式。
5.充分发挥教材育人功能,创新教材呈现方式,建设一批具有科学性、前沿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
6.深化队伍建设领域改革,建设一支专兼结合、校内外协同的创新创业型教师队伍。
1.学科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规格,基于学科专业背景,开发、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类学科专业必修、选修课程(含实践课程)。课程要充分体现学科专业特点,能有效地将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突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鼓励教师结合专业、组建团队开发和设计新的创新创业课程,鼓励教师基于创客空间、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指导培训工作的积累开发设计课程,鼓励开发开设跨学科交叉新兴前沿课程和校企联合课程。
2.全校性创新创业素质拓展课程。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就业指导服务等有机衔接,开发、开设相应的创新创业类全校性选修课程(含实践课程)。课程要突出学生的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等培养目标,注重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
1.课程设计:以产出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紧密对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根据学生需求构建课程知识体系,以新思维、新方法和新手段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选择,利用新型教学手段和信息技术对课程教学方法进行优化设计与实施。
2.教学形式:教师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深化学生交流研讨,开展课堂报告,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深度学习、协作式学习;提倡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鼓励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深入行业一线参观、调研、交流、实习。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做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3.考核方式:以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代替传统的考核评价,通过多种手段对学生学习全过程予以记录和衡量,加强教学和考核方法创新,侧重实践能力考核,突出成效为本,切实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4.学时学分:秉承少而精原则,每门课一般不多于2学分。每学分对应16个学时的教学或实践。集训类课程一般应不少于一周时间或授课、讲座不低于16学时。在课程设计中请明确实践环节所占学时。
5.任课教师:应热心教学工作,具有创新思维,能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鼓励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教师申报。教师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不同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或者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业的优秀人才组建教学团队,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课程主持人原则上要求讲师及以上职称。
6.建设周期及开课周期: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首次开课时间不晚于2020年秋季。课程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及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接受学生评教。连续两学年不开课的课程予以取消。
1.政策与经费支持: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建设课程纳入学校课程建设计划项目,达到相应项目要求,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教育中心建立专项预算,对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建设课程学校均给予每项10000元经费资助。经费使用须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按照先建设后认定的原则,其中启动经费2000元。后续将根据项目中期检查结果追加建设经费,根据课程效果补充运行经费。
2.组织保障。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实施等管理工作。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教育中心负责组织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1.项目申报。正在开设以及已经有一定基础的拟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均可申报。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学院初审、学校评审的办法。
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衡水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申报表》一式三份。
各二级学院组织初审,择优推荐,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推荐课程的申报材料交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教育中心。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审批后立项。
2.项目中期检查。负责人需填写《衡水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进展报告》(附件4)一式三份。主要考察:课程开设情况;教学内容进展情况;教材建设进展情况;课程建设建议和下一步加强建设的工作计划。需提供相关附件支撑材料。
3.项目验收与结项。建设期满,项目组填写《衡水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结项书》,并提交相关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学校将集中进行项目评审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者,每项给予6000元奖励。
本办法由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2.《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结项书》
附件1
衡水学院
2019年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
立项申请书
课程名称:
负 责 人: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衡水学院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教育中心
二〇一九年九月
一、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简介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学位
电话
职称
职务
邮箱
研究专长
是否有行业企业经历
□ 是 □ 否
(学习、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经历;在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方面的经历和取得的成绩;其他)
团队成员
所在单位
分工
二、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中文名称
学时/学分
课程容量(人)
适合学生学科
适合学生年级
计划开课时间
结题时间
三、课程建设现有条件
四、课程建设内容
1、课程定位与教学目标
2、课程教学内容介绍
3、课程实验实践内容
4、教材及参考书目
5、课程教学方式方法
6、课程考核方式方法
7、课程师资安排
五、经费预算(经费需求及使用计划:万元)
序号
支出项目
金额
计算依据
1
2
3
4
5
总计
六、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审批意见
院系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评审专家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附件2
结项书
衡水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一、课程负责人和人员构成情况
1.负责人基本信息
出生年月
所在院系
2.人员构成(含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实践指导教师及外聘教师等)
学科
专业
在课程教学
承担的工作
3.教学队伍的整体情况说明
二、课程教学内容和教材进展情况
1.相关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和实践指导等进展情况:
2.教材建设进展情况:
三、课程建设情况
1.课程开设情况:
2.教学内容改革与创新情况:
3.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情况:
4.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情况:
5.相关教学成果:
四、课程建设的相关建议和下一步加强建设的工作计划
1.相关建议:
2.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审核意见
二级
学院
审核
意见
(盖章)
创新
与创
业教
育办
公室
学校
衡水学院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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