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衡水学院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教育中心网站“创新创业学分”栏目中所公布参加赛事活动的学生名单文件,可以申请相应赛事活动的创新创业学分,如对公布信息有疑问可及时联系双创中心,每届赛事活动仅认定一次最高得分,错报多报不予审核通过。未在名单中的同学不得填报申请,如有虚报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申请人作出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及取消创新创业学分的处理,因取消学分而引起的无法正常毕业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各类活动支撑文件如下:
(1)各级各类竞赛活动按照双创中心官网“创新创业学分”栏目公布的竞赛名单为准。
(2)各级大学生训练计划项目已双创中心官网“创新创业学分”栏目公布的结项名单为准,未结项不得申请学分。
(3)“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包括衡水学院双创中心指导下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如双创“孵化园讲座”、“双创月”“衡水学院创意大赛”等,申报支撑材料以官网公布文件为准。
(4)“创办公司”申请需将个人营业执照附件交至双创中心2-305审核后方可申请。
(5)“科技成果”申请需将相关成果资料附件交至双创中心2-305审核后方可申请。
双创中心联系电话:0318-6011506。
衡水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申请流程如下:
1. 打开衡水学院官网:衡水学院 (hsnc.edu.cn)
2. 在衡水学院官网首页上方栏目选项中,点击“综合教务-学生“,进入新页面。
3. 在打开页面中,输入需要申请创新创业学分学生的个人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进入。
4. 在新版学生端首页,“可开放的申请业务“中,点击”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跳转进入新页面。
5.在新页面中点击右上角绿色选项“+新增”选项。
6 页面左方弹出“学分认定标准”页面。
7. 在左侧“学分认定标准”中,添加自己所申请的赛事活动。下面我们以第十届创新创业大赛为例:申请市校级比赛学分,点击图中所示选项。
8. 点击对应比赛后将出现如图,在“申请原因”中填写文本对应参赛情况和荣誉等级(例:校级三等奖):
9. 填写完成后并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中“请选择”选项,上传支撑文件。(请注意附件说明要求)
10. 申请原因填写无误且附件上传成功后,点击页面右上侧“提交并继续”选项。
11.页面弹出如图所示弹窗,点击“确认”选项。
12.弹出如图所示界面“保存成功”,表示此项申报成功。
13.继续申请重复“步骤6—12”。
14.完成需要申报的各类项目后,仔细检查是否存在错报、漏报等现象,如果出现错误的情况,可在项目申请列表主页点击如图所示选项,进行撤销申请。
15.项目列表申报完成后,进行总体检查,无误后,退出网页等待后续审批结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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