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0】23 号)、《衡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43 号)及《关于组织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2022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22年立项的校级经费资助项目及自筹经费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组织实施
各学院按照《衡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43 号)要求,自行安排结项工作,组织专家组(5人以上,专家组名单填写附件8)通过对立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得出验收结论。专家组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验收合格”的项目报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予以确认。“验收不合格”项目将限期整改,经费资助项目不予发放资助经费。整改不合格项目将撤销立项,取消立项团队及指导教师今后两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
三、结项要求
(一)应参加验收但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项目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填写《衡水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具体结项材料
1.每个结项项目需建立项目档案,项目档案包含《项目结题报告》、《衡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及《项目结题验收表》。校级结项项目档案由各学院保留存档纸质版、电子版。
2.项目结题报告内容包含项目选题思路、实验的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项目的实施过程、项目的预期成果及最终成果、项目组成员的收获及体会等(见附件4)。请各项目指导教师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结项报告质量。
2.结题验收表,详见附件5。
3.项目成果统计一览表,详见附件6。
二、材料报送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提交校级经费资助结题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及校级经费自筹结题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学院全称+XZ汇总表(例“经管学院+XZ汇总表”)、学院全称+XC汇总表。
以上所有材料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送创新创业中心(衡水学院西校区12教B座129)。电子稿发送至:3421233@qq.com ,发送时请将邮件命名为:XX学院2022年校级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
联 系 人:王晓旸 高阳
联系电话:6018971
附件1:2022年衡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资助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22年衡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自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附件3:衡水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4: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5: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6:项目成果统计一览表
附件7:档案袋封面
附件8:项目结项验收专家组名单
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教育中心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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